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经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培训证明资料;
5、经营场所周边环境图、平面布局图(图纸需打印);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部署,持续完善我市科技创业孵化全要素、全链条服务体系,加快科技创新创业升级发展,支撑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推荐工作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附件1)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4号)(附件2)要求组织开展。参加申报的机构,成立注册和实际运营时间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并且按要求完成2019年、2020年年报统计数据或者2020年年报以及2020年、2021年半年报统计数据填报。
二、申报机构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法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在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过业务的申报机构,使用原有登录名和密码登录。仅办理过科技部火炬统计业务的申报单位,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统计系统密码登录,完成法人认证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目前该线上申报系统暂未开放,如申报途径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申报机构于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如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并在线生成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签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126.com。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按程序开展申报机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等工作。
四、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该专项代理申请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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