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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变相吸收存款
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租赁业务;
(三)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
(四)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
(五)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融资租赁公司不得有下列业务或活动:
(一)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发放或受托发放贷 款;
(三)与其他融资租赁公司拆借或变相拆借资金;
(四)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私募投资基金融资或转让资产;
(五)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其他业务或活动。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02日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豪 | ||
| 主营产品 | 保险中介牌照交易、私募基金管理人、形象资金、融资担保、典当行 | ||
| 经营范围 | 保险中介牌照交易、私募基金管理人、形象资金、融资担保、典当行 | ||
| 公司简介 | 国领(北京)市政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位于北京(Beijing)主营业务:1、保险中介牌照交易全国保险经纪公司收转、区域、全国保险代理公司的收转、保险公估公司的收转、各类保险中介牌照变更、增资、网销资质审批2、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管理人备案、私募管理人后台托管、私募管理人产品发行、私募管理人异常整改、重大事项变更3、形象资金验资增资、亮资摆账、银行冲量、资金证明、企业摆账、个人摆账、上市公司美化报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