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北京无地域教育咨询公司注册条件
有办学和教学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教育法规、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确定培训项目和培训目标,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培训大纲等教学文件,配备相应培训教材或讲义。
.公司章程除记载《公司法》规定的事项外,还应记载培训项目、培训形式、招生对象与规模、注册资本的来源和性质,自行终止办学的事由条款和善后处理规则。
.依法建立本单位学杂费存款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职工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学校资产和教学设备登记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收费和退费办法、专职办学人员和教职工培训进修制度、办学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二、分公司设立要求 (一)申请设立分公司的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具有良好的依法诚信经营记录,且公司财务状况和年检结果正常。
(二)申请设立的经营性民办培训
机构分公司应符合以下要求: .有分公司专职负责人。
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应配备熟悉教学业务和办学管理的分公司专职负责人。
分公司专职负责人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和专职负责分公司的经营和培训管理。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年以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历。
从事文化教育类培训的,应具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