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2021) 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有关规定。上述调整的期限为三年,自本决定施行之日(2021 年 7 月 1 日)起算。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目录 第七条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调整实施方式:审批改备案。
拍卖管理办法》第七条 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至少一名拍卖师;5.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对注册资本、固定办公场所、拍卖师等条件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按照告知承诺办理程序给予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