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男方婚前付首付买的房子,写的女方的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律师答疑:
婚前首付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专业的婚姻律师团队,为您提供全方位离婚法律方案。我们始终坚持“以客户为导向” ,充分发挥金标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