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每层的外墙上;
2、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应布置在屋顶或顶层的外墙上,但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以及采用钢结构屋顶或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面板的建筑应布置在屋顶。
4.4.15 固定窗的设置和有效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在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楼地面面积的2% 。
2 、设置在靠外墙且不位于顶层区域的固定窗,单个固定窗的面积不应小于1㎡, 且间距不宜大于20m,其下沿距室内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层高的1/2 。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面积不计入固定窗面积,但可组合布置。
3 、设置在中庭区域的固定窗,其总面积不应小于中庭楼地面面积的5% 。
4、固定玻璃窗应按可破拆的玻璃面积计算.带有温控功能的开启设施应按开启时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解读:固定窗设置要求较为明确,建筑可直接按期规定设置相应的固定窗,必要时暖通需提资给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