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冀施工企业必须办理进冀注册备案登记手续,未办理备案登记的不得参与工程投标和承揽工程施工任务。一个企业(法人单位)只能办理一个备案登记证。
进冀施工企业进冀备案分单项工程备案和企业年度备案两种。在冀没有工程业绩的只能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在冀有施工业绩和固定办公场所且在安全、质量、市场行为未出现事故和违纪行为的,可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企业年度备案。
进冀注册备案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一)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冀介绍信;
(二)建设单位邀请函;
(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六)拟进冀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上岗证书、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书。
进冀施工企业办理单项注册备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上述第六条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并填写《企业进冀申请表》,到拟进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省建设厅对进冀资料复核合格后,核发进冀施工企业备案证或单项工程注册备案证。
(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月上、中、下旬分三次集中办理进冀企业登记备案。
进冀备案_外地企业进冀施工备案
1、在冀注册人员身份证扫描2、配备人员须有八大员证书扫描件(含变更记录页)3、在冀办公地点的相关证明材料4、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5、公开招标信息、建设后面会介绍。办理进冀备案流程手续需要的材料:一、企业基本信息扫描件上传内容: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在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在冀办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