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通知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海淀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
各出版物零售单位:
根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通知要求,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海淀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做好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是强化意识形态、落实“宽进严出”要求、推动发行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2023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发行战线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高质量做好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验范围
凡2020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及个人。
三、时间安排
2023年海淀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验工作分为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相关单位应在本年度规定日期分别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安排为:
网上填报日期:即日起至2月8日。
现场审核日期:2023年2月8日至5月31日。
四、办公地点
出版物零售单位年度核检现场审核工作请到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核验内容
(一)检查出版物零售单位2020年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记录,督促有问题的出版物零售单位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二)检查出版物零售单位是否仍具备所需资格条件;
(三)了解出版物零售单位2020年经营状况。
六、核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二)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若无公章,可加盖个人名章)的出版物零售单位自查报告;
(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网上书店还应提供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登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画面的截屏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核验程序
(一)出版物零售单位登录网站:
http://y/bjppb,凭许可证号全称,登录“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在网上填写并提交《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此项工作须在本通知第三部分规定的网上填报日期期限内完成(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出版物零售单位根据本通知第五部分“核验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还须包括经营守法情况、职工管理情况、消防设施状况、安全生产承诺和管理情况等内容。
(三)待网上预审通过后,出版物零售单位打印出《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四)经审核,确认出版物零售单位网上填报内容与现场提交材料一致并符合要求,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盖年度核验戳记。
八、注意事项
(一)《2023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的填报内容须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上内容一致。
(二)出版物零售单位如有变更经营项目的需求,请在本次年度核验结束后再提出申请。
九、有关要求
(一)各出版物零售单位要认真准备材料,准确填写数据。确保年度核验期间填报数据真实可靠,不虚报、瞒报、漏报企业相关信息。
(二)我局将按照市新闻出版局要求抽查不少于5家的出版物零售单位,请各单位做好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