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少省外建筑企业向我公司咨询“进入北京承揽业务如何办理备案手续“,为方便广大省外建筑企业客户办理备案,现将入京登记流程在此分享,快快来取经吧~
申报材料
✔外省市施工企业进京备案登记表;
✔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是同一人的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提供:在京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
备注
办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备案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外地来京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在京执业备案申请表;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注册建造师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劳动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
✔执业印章(将执业印章加盖在白色A4纸上)。
特别提示
✔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申报材料提交齐全,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受理条件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要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相一致。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其中,企业证照为副本原件扫描),所有信息页扫描上传(例如:企业证照的基本信息页、变更页、年检页等),可分页扫描上传。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证件登记的人员姓名与企业证照相一致。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身份证扫描件为原件、正反双面扫描。
✔在京负责人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法人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应与其它证照相一致,在京负责人的权限应为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授权委托的期限应不少于一年,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和企业公章;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当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本企业不必提交在京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身份证正反双面扫描。
✔企业办理初次备案时,不必备案注册建造师。如需备案的,注册证书应为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查询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注册单位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安全考核B本企业名称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并在有效期内;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