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现行国家标准GB 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
P13 第4.2.3
金属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风管厚度无设计要求时,应按本规范执行。钢板风管的板材厚度应符合表4.2.3-1的规定。镀锌钢板的镀锌层厚度应符合设计或合同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不应采用低于80g/㎡板材。
P20 第4.2.6
复合材料风管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复合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复合设计要求。复合板材的内外覆面层粘贴应牢固,表面平整无破损,内部绝热材料不得外露。
夹芯彩钢板复合材料风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当用于排烟系统时,内壁金属板的厚度应符合表4.2.3-1的规定。
第3.3.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规定。
3.3.8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设置和耐火极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设置的送风管道应独立设置在管道井内.当确有困难时,未设置在管道井内或与其他管道合用管道井的送风管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水平设置的送风管道,当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当未设置在吊顶内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C0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