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外资公司申请所需材料:
(1)法人的核准名称;
(2)申请书(表格下载网站:http://burtgel.gov.mn/service/indenewlist/download);
(3)法人成立的决定、章程;
(4)授权书;
(5)工本费支付票据;
(6)入股资金证明;
(7)法人地址证明;
(8)外国国有资产法人在矿业、金融、新闻通讯领域开展经营活动且其持股比例达到
33%或以上的,须提交“国家发展局”出具的批准书;2人或2人以上投资者共同设立企业,
须提交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投资人如果是外国人,须提交护照或其替代证件,如
果是法人,须提交外国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以资金、现金、动产、知识产权的
形式投资,须提交从国外转移资金的银行证明、账单复印件、报关单、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