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一家浙江的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两个亿的随时能配合变更
有一家浙江的地区的融资担保公司转让,注册资金是两个亿的,公司当前业务正在逐步的清算,随时可以全部清算完成。公司是法人股加自然人股东,可以全部转让。转让方这边可以包变更,随时可以对接。如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欢迎您随时致电详询(主页头像有联系方式)
另外还有江苏、深圳、北京、天津、成都、河北等地金融牌照转让,欢迎咨询合作!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