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牙买加申请工作许可,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牙买加雇主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常务秘书提交外国雇员请求信,内容包括寻找本地雇员的努力和外国雇员拟在牙买加工作的期限。
(2)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其包括学术或专业资格认证的影印件;申请人前雇主的书面证明信;英文翻译件(如果原件非英文本)须经过公证;专业资格证明材料须经过公证。
(3)申请人的履历。
(4)警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
(5)商业注册证明。
(6)牙买加税务局提供的(TCC)无欠税证明(适用于已开业一年以上的企业)。
(7)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8)申请人照片2张。
(9)企业的税号(TRN)。
(10)申请人如果是更新工作许可证或免工作许可证,必须提供无欠税证明、商业注册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过去三个月的工资单影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