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代表处设立延期年检变更首代有权签字人公证认证
根据新代表处管理规定,代表处在半流设立,延期,变更(包括新增一般代表)时,所有涉及到母公司出具文件都需要办理公证认证。以下是一个案例。
请问新增的两名代表从没来过中国,他们的身份认证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并需提供什么机构的认证才有效?
对于外国人来说护照是其在海外的有效身份证明,新增外籍一般代表需护照复印件,在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美国公司有权签字人证明,也就是美国公司董事会决议,如果公司有超过一位董事的情况下,一般来讲需要由公司出具一份董事会决议授权其中一位董事为有权签字人,该有权签字人负责国内分公司设立及运营相关事宜。也就是说对有权签字人的公证认证,实则为对董事会决议的公证认证。
美国公司任何文书在中国使用,都得先完成公证认证。
公证认证也就是常说的领事认证,根据2016年3月1日生效的《领事认证办法》规定,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州务卿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