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部门对减免税政策执行和解读标准不一。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落实对外资减免税政策时,对政策的执行标准不尽一致,对相关法律的解读也不尽一致,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和运营风险。
(2)行政干预。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可能会遇到行政干预手段。
(3)法律法规缺乏实施细则,执法者自由裁量权较大。
(4)处于改革“窗口期”,新政策较多,需要企业根据政策变化不断调整经营。在乌兹别克斯坦投资**与当地政府签署投资协议,并获得详细规定可享受优惠政策的总统令,据此开展业务。期间应注意避免对出口额、当地用工数量等义务作超出企业自身能力范围内的承诺,给企业经营生产造成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