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在乌境内可以各种形式实现,包括:与乌法人或自然人共同设立的经营公司、合伙公司、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他企业,并持有法定资本;设立并发展外国投资者全资经营公司、合伙公司、银行、保险机构及其他企业;获得财产、股份及其他有价证券;投入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商标、外观设计专利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商号及新技术、商业信誉;获得自然资源的租赁合同,包括勘探、开采、采掘或利用;获得贸易标的、服务领域、居所连同宅基地的所有权,以及土地(包括租赁的)及自然资源的支配和使用权。
乌鼓励外国自然人投资合作,通常在所在区政府注册,需到外交部、社会保障部备案,备案后方可为来乌兹别克斯坦人员办理签证邀请和劳务注册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