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所要求的相关介绍应当由各同进行,实际职责分工如下所示:
1.窗扇等散热设施设备设计方案由工程建筑依据《标准》和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承担执行。
2.排烟系统设计方案由暖通工程承担执行,工程建筑、装饰设计、电气设备等有关相互配合进行。
3.防烟分区的区划由暖通工程承担计并给出技术标准,工程建筑、装饰设计等有关承担挡烟垂壁设计。
4.排烟系统为当然方法时,防排烟设施设备技术标准由暖通工程明确提出,由工程建筑承担执行。
5.排烟系统控制由电气设备依据《标准》和本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暖通工程所提出的技术标准承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