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公司消费税:
税率主要使用从价税原则确定,除此之外,还实行特别税率原则和两种原则混合使用。消费税的计征对象包括:啤酒、葡萄酒和白酒;烟草和烟草制品;石油产品、变性酒精、生物柴油;机动车;电力。税率每年修改一次。多数税率均为具体值,其中,酒精饮料和烟草的税率以本国货币为计税币种,而其他商品则以欧元为计税币种。
对以下商品征收消费税:酒、酒精饮料(税率39%),啤酒(税率42.5%);烟草制品、烟(税率31.5%);石油产品,液化气;小轿车及其车架,挂车、半挂车、摩托车。后两类商品根据商品属性的不同,执行不同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