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设立标准
一,部门
至少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
二、人事
(一)门诊主要负责人应具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已注册执业,在一级医院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设置中草药和药箱,应当配备1名具有中医本科以上职称的中医人员。
三,住房
(一)诊所相对独立,医疗室与客厅分开。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小于0.5公里。
(二)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每个房间相对独立,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三)诊所的地面和墙壁应采用易于清洁和消毒的材料,并应有经验丰富的消防和污水处理设施,良好的照明和通风,消毒供应室应有合理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