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债权融资计划产品整体服务水平,提升业务开展的便捷性及规范性,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升级了统一参与人系统、债权融资计划系统及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专项信息披露系统,为债权融资计划各参与机构提供全流程线上化服务。现就系统上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场机构应遵循公平、诚信、自律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相关业务制度。
办法对发行定向融资工具的条件为:
(一)发行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二)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款基准利率的3倍;
(三)发行人对还本付息的资金安排有明确方案;
(四)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