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公司法》允许外国公司在埃及设立代表处,目的是进行市场研究和投资生产的可行性研究,不从事任何实质商业活动,包括商业代理,研究过程结束即应关闭。2018年11月13日,GAFI颁布2018年第742号法令,新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代表机构可在注册时获得不超过一年的登记证书,证书可每年续展,*长不超过3年。在此期间,母公司应决定是否在埃及注册成立一家公司或分支机构,否则,外国公司的代表处将从商业登记处注销。有特殊情况的,可向GAFI报告并申请更长的延期。代表处须向GAFI提交雇员名单、职务、国籍、工资、埃及雇员工资的百分比,以及与母公司有关的其他资料。代表处应就已完成和尚未完成的研究工作规定期限,并在获得实质性进展后报告GAFI。代表处未按照《投资法》实施条例规定开展活动的,应当在接到GAFI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在埃及设立公司或者开设分公司,使之正规化。经证明代表处提交虚假信息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可以将公司从其登记机关中注销。代表处的设立由GAFI负责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