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福建的融资担保公司转让有经营许可证
福建一家融资担保公司转让,是多次合作的老客户委托的,有授权书。公司注册资金是一亿的,当前无诉讼异常情况,无金融局处罚。当前业务已经清退的差不多了,后期可以全部的结算掉。账目清晰,可以随时约见法人面谈。
另有福建地区的典当行转让,小额贷公司转让,如需了解更详细的情况欢迎随时致电详询~~~(主页头像可以联系)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机构名称;
(二)注册资本;
(三)营业地址;
(四)业务范围;
(五)许可证编号;
(六)发证机关及公章(监督管理部门及公章);
(七)颁发日期。
政府性基金或者为促进就业创业等直接设立运营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农村互助式融资担保组织开展担保业务、林业经营主体间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不适用本条例。
融资再担保公司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逾期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开展新的融资担保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