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础资产交易类业务。
(1)金融资产(包括不良金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等)交易;
(2)非标资产交易。银监会2013年03月25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发[2013]8号文),非标资产主要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委托债权投资/定向债权投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
2、权益转类业务。主要是上述金融资产收益权和各类非标资产的受(收)益权,如信托受益权、融资租赁资产收益权、公司资产收益权等。
金交所定融产品的一般交易流程:
1、主体入会:大多数金交所一般设会员制,无论挂牌方及投资者或其他参与交易的主体均应当入会。融资方即挂牌方应先向金交所发起申请,提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评级报告、财务报表等,申请成为金交所会员。
2、准入审核:金交所审核挂牌方资质,综合考量背景、评级、资金用途、还款能力及增信措施,决定是否准入并给出一定融资额度。各个金交所的准入标准有较大差异。出于风险控制角度的考量,大多数平台要求挂牌方评级AA或交易结构中有强担保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