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依据是什么?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的依据是境外投资办理核准或备案的依据是《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三号),中国企业在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对境外投资事项进行申请,进而获得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如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一、境外投资备案申请的条件:
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企业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
企业自身的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上具有跨国公司的比较优势;
二、境外投资备案申请的材料:分为两种形式备案和核准;
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所需的材料(投资额低于3亿美金,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除外)
1、《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尽职调查报告、前期工作情况;
境内企业新年度审计报告。
2、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投资额高于3亿美金),具体资料根据公司情况而定,可以与我们咨询顾问详细沟通。
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24国):不丹、冈比亚、布基纳法索、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斯威士兰、梵蒂冈、帕劳、马绍尔群岛、所罗门群岛、基里巴斯、图瓦卢、瑙鲁、巴拿马、多米尼加、海地、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尼加拉瓜、巴拉圭、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13国):朝鲜、伊朗、利比亚、苏丹、索马里、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刚果(金)、几内亚比绍、厄立特里亚、中非、伊拉克、黎巴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