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代表处注销代表处属于外资企业,不同于内资公司,注销起来比内资公司更麻烦,如果代表处不想经营了一定要提早注销;如果吊销了,代表会被、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
北京中企晟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专业代理外资驻京代表处注销,对注销涉及的部门熟门熟路,多年的代理经验及和税务部门建立的良好人脉关系可为您解决注销遇到的任何难题,签订代理合同,无隐形收费,不成功退还全部,做到让您省心更放心!
代表处注销需要的材料:
1、执照: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税外资代表处注销务登记正副本,机构代码正副本,代表及一般代表证,海关备案证
2、账本:近三年的账本,记账凭证,财务报表,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3、合同及发飘:近三年的房租合同及发飘、近三年的所有合同[含注销年度(注:合同必须足额贴花)
4、文件:派出企业出具的注销代表处申请书、代表工资及离任文件
5、代表为人的需要身份复印件,为外国人的需要复印件
6、公章外资代表处注销
无论是公司还是代表处,只要吊销了,负责人就会被、税务列入黑名单,影响个人征信。
执照不注销的后果:限制三年,税务限制终身
1、不能注册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
2、名下其他企业不能做变更、不能迁址,
3、名下其他公司所有涉税业务受到限制、不能领取发飘,发飘不能增版增量
4、税务未申报被列入非正常会产生罚款,时间越长罚款金额越多
5、如有欠税会产生滞纳金,限制出境,不能称作高铁、飞机
6、限制高消费,不能买房、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