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哈萨克斯坦公司
在哈萨克斯坦注册公司,开展业务活动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分支机构,二是成立子公司。
分支机构包括代表处和分公司:代表处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只能以公司法人名义签订合同、接受货物、现金付账并完成公司指派的某项委托,维护公司的利益;分公司行使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区域的管理权限,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义务,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财产、公司注册名称和章程;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