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准入的审批与监督
据哈国《投资法》规定,任何外资企业必须进行强制审批和登记。如要享受投资特惠也需要提出申请,由授权机关审批。一般哈萨克斯坦的外资公司注册由外贸部或者其他国家授权的机关办理,资本超过一亿坚戈的外资企业由政府批准。外资企业必须取得在哈国领土上开展业务的许可证,分为一般许可和专项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