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关键词:
个人独资研究院转让;
集体所有制研究院转让;
合伙研究院转让;
主营:
北京研究院转让、医学研究院转让、中医研究院转让、教育研究院转让、信息研究院转让
正文:
集体所有制研究院转让如何办理?
答:在北京,新注册研究院结尾的公司早就已经成为历史,想要经营研究院现在都是收购转让的形式,那么研究院分为哪几个类型呢?
集体所有制:这种是可以多个股东持股,承担的全部都是有限责任,已经停批
个人独资:这种是一个股东持股,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已经停批
有限合伙:这种是可以多个股东,只有股东是承担有限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法人)承担的依然是无限责任,已经停批
普通合伙:这种也是可以多个股东,而且承担的全部都是无限责任,已经停批
相比较这几种类型的研究院,集体所有制的是占优势的,既可以多个股东持股,有承担有限的责任,所以这种研究院市面上闲置转让的资源也就会比较少,价格也就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