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基本条件
编辑 播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
编辑 播报
私募基金募资规则具体包括:
(1)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低收益;
(3)要求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
(4)要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选择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5)要求投资者如实填写风险调查问卷,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
(6)要求投资者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