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秉承“细致入微 广阔寰宇”的服务方针,为客户提供专业建筑材料检测代理的服务!服务内容:抽查检验、新产品鉴定检验、认证检验、委托检验业务。可对主动防火产品和被动防火产品进行检验与评价,包括阻燃标识、燃烧分级、耐火极限、烟气分析、火灾模型模拟研究等。可提供上千种产品的检验,可为建设工程、装修工程、铁路及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工业窑炉、可再生资源、新能源等领域提供日常委托、专项检验、见证检验、环境保护第三方检测等多种检验服务。
3.2.15 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5.1.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屋顶承重构件
3.2.11 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即设自喷可放宽,减0.50h)
楼板
3.2.14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和多层仓库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减小0.25h)
5.1.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5.1.6 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吊顶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难燃性0.25h,不燃性不限)
柱
3.2.10 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即单层可放宽,一二级均减0.50h)
防火墙
3.2.9 甲、乙类厂房和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
非承重外墙
3.2.12 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0.50h。
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房间隔墙
3.2.13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不燃性0.50h,难燃性0.75h)
5.1.6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m2时,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性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