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尺寸
6.1.1 总则
除了表1和表2给出的尺寸,其他尺寸的管道在应用时应符合14.2的规定。
6.1.2 长度
试件在炉内和炉外的小长度见表1。
6.1.3截面
应使用表2给出的标准尺寸的管道进行试验,除非实际使用的截面尺寸小于此尺寸。
6.2 数量
管道A和管道B各需一个试件进行试验。
6.3 设计
6.3.1 总则
应对整个有代表性的管道总成进行试验。炉内和炉外管道的边界条件和固定或支承方法也应反映实际使用情况。
管道应按图1进行安装。
6.3.2 小间距
当试验炉有足够的空间,使管道的安装尺寸满足图1的要求时,不限制在同一个试验炉上进行试验的试件数量。
管道顶部与炉顶之间的小距离为500mm,管道底部与炉底之间的小间距为500mm。管道侧部与炉墙之间的小间距为200mm,管道之间的小距离为200mm。
6.3.3 管道A的结构
管道A应包括一个T型支管,其截面为250mm×250mm,长度不小于100mm。应按图1进行安装。包括支管在内的整个试件应按与实际工程一致的方法进行吊挂或固定。
6.3.4 管道B上的开口
在管道B上留有两个开口,分别位于炉内管道段的两个侧面上。开口距炉墙的距离为(500±25)mm。 见图1。
管道开口截面的宽高比应与管道截面的宽高比相同,并且整个开口的面积应为管道截面面积的(50±10)%。即每个开口的面积应为管道截面面积的(25±5)%。
6.3.5 管道的接缝
试件在炉内和炉外至少应包含一个典型接缝,见图1。
不论在炉内还是在炉外,当管道由多层材料复合而成时,每层材料至少要有一个接缝。
在炉外,管道外层材料的接缝距支承结构的距离不应大于700mm,距热电偶T2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在炉内,管道外层材料的接缝应近似位于跨中。
接缝和吊挂固定件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实际使用的距离。如果小距离无法确定,则应将接缝安装在吊挂固定件的中间。吊挂固定件之间的中心距应由生产商指定,并能代表实际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