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如何办理?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的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人员的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六)办公场地证明;(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报广电总局审批;其他机构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希望以上的分享可以帮到大家。感谢您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