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慈善组织如何申请双免
大家都知道成立慈善组织后期要申请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税前扣除。那么应该如何申请这两个免税资格呢 大家请联系杨老师
非营利组织包括事业单、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
申请免税资格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
(五)申请前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
(六)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申请前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和 ;
(七)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年度检查结论;
(八)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公司专业从事非营利组织基金会的申请和所有非盈利组织的免税资格。
提供基金会办理、基金会章程核准、基金会年审等基金会服务
如果您经常关注民政局的话,那您一定知道每个月民政局都会审批通过很多家基金会。其中大多公司都是我们代理的,由我们递交的材料。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现在基金会民政局的名额是有限制的。
我们每个月也只是递交2-3分材料。
在当地省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