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巴多斯公司报税手续:
【申报】
向国家税收委员会申报。申报日期根据公司财政年度截止日期而定,分别为次年3月15日和6月15日。
【查定税额】
税收部门在对纳税申报书进行审查后,下达查定税额通知书或重新查定税额通知书。根据重新查定税额通知书,税收部门可在9年内随时对公司应缴税额重新核定。
【上诉】
如对查定或重新查定的税额持有异议,公司可在接到通知后21天内向税收部门提出书面抗议。若税收部门确认其查定税额,公司可向财政部长任命组成的所得税投诉委员会直至巴巴多斯**法院提出上诉。
【惩罚措施】
未及时进行纳税申报或评估应缴税额的公司需缴纳截止申报日期未付税额5%的罚金;未及时纳税的公司需缴纳截止申报日期未付税额5%的罚金;对未按期缴纳的税款和罚金,按月息1%收取利息;对逃税或试图逃税者加收****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