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香烟许可证:
刚成立的烟草制品生产制造、经营企业和申请办理烟纸、滤嘴棒、烟用短纤维、香烟专用机械制造的企业和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申请办理领到烟草局许可证书。新办许可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公司法人代表(责任人)职位证明;
3.工商局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字预核准通知书;
4.烟草制品的生产与经营企业应当提交国家药监局或省级局准许公司创立文件;烟纸、滤嘴棒、烟用短纤维、香烟专用机械制造业企业及烟草专卖品的进出口企业,应当提交国家药监局允许其生产或进出口贸易的批准文件。
获得香烟卖零售许可证书,必须具备以下规章:
(1)有和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匹配的资产;
(2)有固定经营地;
(3)合乎烟草专卖局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申请办理领到烟草局零售许可证公司或者个人,理应向有关县市级烟草局行主管机构或受上一级烟草局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县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核查符合标准,则在递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颁证。
申请办理领到烟草局零售许可证书者,要带上企业营业执照,经烟草局单位准许,并带上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