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关于企业“注销难”的现象,相信很多办理过“企业注销”的人员都深有体会。一个企业如果要注销,需要进行公司清算,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还需要去到社保局、税务局、工商局、开户银行等7个部门办理相应的账户注销。
这其中,税务的注销为重要。因为企业在注销前必须缴清所有应该缴纳的税款。那么,企业要注销都涉及哪些税款?如何办理清税文书?如果企业业务简单,甚至从来没有领用和开具过发票,是否有简便办法可以快速注销呢?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在2018年9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简化了企业税务注销的流程。对于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企业,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即使资料不齐,只要企业承诺会在规定期限内补齐资料,也可以先办理清税文书。解决了企业为了收齐资料迟迟无法注销,且“税局跑断腿”的问题。
之后在2019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进一步简化了税务注销的流程,减少了税务注销需要提供的资料,并且对非正常状态企业的注销进行批量处理,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一、企业税务注销可能需要补哪些税?
1、注销前已申报未缴纳的所有欠缴税款,包括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2、注销前如果没有纳税申报,还需要补申报,如果涉及到税款缴纳的,需要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和罚款。
3、企业注销清算时,需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清算所得税表》,结清债权债务,将企业的资产按可变现价值或销售价格,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终计算出清算所得,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