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在北京开餐馆就必须进行工商登记,理营业执照。并且,还必须要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我公司承接各类工商注册及专项审批。
开餐饮店需获得的资质审批
营业执照获得后,还需要办理后置审批,即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也就是以前说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这个过程中需要打交道的主管部门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环保局,前者是办理和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部门,后者是审批餐饮店铺环评的部门。待所有条件都达标后,可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证照关系。按照先照后证的原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增,需先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确立合法主体。
第二: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类食品经营许可中,主体业态分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
第三:经营项目。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第四: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专职人员、合适场所、相应的设施设备、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材料要求。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准确,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需要在申请材料上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