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
国内公司海外投资并购需要先在所在地市商务厅和发改委同时提交材料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相关备案信息会抄送国家外管局,之后国内企业才能凭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资金的跨境业务。
国内公司在商务厅和发改委备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所需的材料一览:
1.境外投资备案表1份(加盖企业印章)。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1份)。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4.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加盖公章)。
6.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需加盖公章)。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