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吸收外商投资1349.7亿美元,居全球第二位。截至2018年年底,中国累计设立外商投资企业96.1万家,实际吸收外商投资2.1万亿美元,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外商投资东道国之一。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荣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荣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件的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
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核;
4、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二、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所需的材料一览:
1.境外投资备案表1份(加盖企业印章)。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1份)。
3.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4.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5.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加盖公章)。
6.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需加盖公章)。
7.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总要求:所有文件请加盖公章。变更类请交回原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