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意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
审批部门:广电局
要求: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 关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1)3名以上相关人员。
(2)工作场所(须提供营业执照上的住所证明材料)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必须是实缴货币,不能有无形资产);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