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机构注册要求如下:
1、举办者及管理人员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2、学校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具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要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教师,教师总数不少于6人,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4、要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稳定、集中、安全标准和周边环境符合办学要求的校舍。教学及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租赁校舍办学的,租期不少于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也可通过转让来获得,我司名下转让信息:
北京....文化教育院
北京...培训有限公司
以上知识点有不清楚的欢迎大家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