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建筑设计公司转让要求
(二)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五)股东资格证明;
(六)《指定(委托)书》;
(七)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八、办理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
时限:受理后4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