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国内上户口的步骤: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
在中国结婚后双方都去了加拿大,在加拿大温哥华法院办理的离婚判决书,现在女方回到国内,想要在国内更改户口登记的信息,将已婚改成离异,出单身证明再婚,但到国内GongAn部门去更改胡籍时,GongAn局的工作人员说单凭离婚判决书办理不了更改户籍,必须要办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的认证,还要在国内法院做备案才行,这个手续要怎么办理呢?
在加拿大法院办理的离婚判决书到中国来GongAn局办理相关业务时,一定要办理中驻加拿大使馆认证,需要要把加拿大离婚判决书扫描件发给公证人,如果是加拿大公民的话,需要提供一方的加拿大护照扫描件,如果是中国国籍,则需要提供中国护照及加拿大枫叶卡扫描件,需要提供对方的中文名称及出生年月日就可以了。
孙先生在两年前收到前妻寄过来的离婚判决书,孙先生在四前年就离开加拿大再也没有去过加拿大,之前的枫叶卡也过期了,孙先生很担心在离婚没有去加拿大,枫叶卡也过期了,使馆不能给办理认证手续,根据加拿大法律,在加拿大,离婚(divorce)手续由联邦立法管制,由各省的高等法院办理。
事主之一必须在入禀之时在该省居住达一年以上。若果申请离婚的双方并无异议,可以呈交宣誓书而无须出庭。
申请人必须呈交结婚证书和具备离婚的条件:
(a) 由於婚姻破裂而分居达一年者;
(b) 与讼人的通奸;
(c) 与讼人对起诉的虐待,包括精神或肉体的虐待。
一般离婚案,都是以婚姻破裂为理由,只要分居(separate)一年,便可以申请。
没有在加拿大办理离婚手续也是符合离婚手续的,在说加拿大枫叶卡过期的事情,这种情况过期可以给使馆写一份说明过期的原因,使馆也是可以接受的,提供加拿大离婚判决和中国护照、加拿大枫叶卡就可以办理认证手续了,认证的时间大概十五个工作。
由于是加拿大法院出的判决书,把判决书办理公证认证后,带公证认证完成文件到当地法院去备案就可以了,而这个备案程序不在公证认证过程中,是办理完成之后本人带公证认证文件自己办理的。
详情参照易代通公证认证网www.51rz.org www.ydtnot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