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 克税务体系已基本同欧盟发达国家税务体系接轨,有关法律健全,透明统一,税赋较低。捷克主要税种有自然人所得税、企业法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道路税、能源税、不动产税、遗产税等。捷克实行属地税制与属人税制相结合的税收制度。
捷克的纳税期通常按日历年计算,也允许按财年计算,但必须事先向主管税务局书面报告并征得税务局同意。企业和个人纳税人都必须在法定报税Zui后期限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局提交年度报税表,清缴当期应缴税款。纳税人报税时应提交填妥的报税申请表和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材料。捷克年度报税的Zui后期限一般为次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