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离婚判决书起诉状声明书民事诉讼公证领馆认证流程时间指南
加拿大公证认证是加拿大文书拿到中国使用的前提。只有办理了中国驻加拿大使馆认证手续之后,方可在中国有效使用。
拟送往中国使用的由加拿大有关机构出具的文书、证书以及加籍当事人的委托书、声明书、民事起诉状等,需先在加拿大有关机构办理公证和认证手续,然后再到中国总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手续,其程序如下:
步:请到加拿大当地公证处(NotaryPublic)或律师事务所办理所持文件的公证手续[含公证处协会(地址附后)的确认手续]。(当地公证处分布在各区,具体公证处由申请者自己选择)。
第二步:办妥上述公证手续后,可请公证处或自行将文件寄往所属省的省政府认证处办理认证手续。
第三步:办妥上述省府认证后,再到中国总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手续。具体做法是:将填妥并签署的《公证认证申请表》、省府认证文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并径交总领馆签证厅收件窗口(注:如原文件页数过多,可只复印省府文件的首页和所附主要文件的首页及含有公证处签章的末页;复印时请勿将文件装钉拆散。凡拆散过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责任自负,总领馆不予认证)。
各国驻加拿大领事认证,中国领事馆三级认证,省政府认证 ,海牙公约国认证等各国文件认证,申请中国签证,并代为前往中国使馆取件。加拿大公证(各类文件)。翻译毕业证丶成绩单丶出生证丶户口本丶中国驾照丶身份证丶结婚证丶离婚证丶出生证丶商业文件丶银行文件等。(所有文件均可提供翻译证明信)。 出生证认证、结婚证认证、离婚证认证、医疗证明、工作证明、学历证书(不需要本人亲自到场)。
详情参照易代通公证认证网www.51rz.org www.ydtnotar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