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总局建筑设计公司收购流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2、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人);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低限额(不低于500万;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7)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二)申请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