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一家北京基金会带公益性税前扣除

2024-12-13 17:10 115.171.133.77 1次
发布企业
北京首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9
主体名称:
北京首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6MA01GR9Y4Y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公益、慈善基金会
所在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瀛海镇瀛坤路4号院1号楼二层3199室(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17600735566
手机
17600735566
联系人
杨老师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7600735566

产品详细介绍

转让一家北京基金会带公益性税前扣除


1、什么是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慈善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二)每年应当在3月31日前按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经审计的上年度专项信息报告。报告应当包括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总体情况、开展募捐和接受捐赠情况、公益慈善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情况(包括本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比例情况)等内容。

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当报送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的专项信息报告。

(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度每年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上年总收入的比例均不得低于70%。计算该支出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收入平均数代替上年总收入。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度每年用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均不得低于8%。计算该比例时,可以用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代替上年末净资产。

(四)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度每年支出的管理费用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均不得高于10%。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前两年每年支出的管理费用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均不得高于12%。

(五)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且免税资格在有效期内。

(六)前两年度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警告除外)。

(七)前两年度未被登记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八)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以上(含3A)且该评估结果在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时仍在有效期内。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国内公司注册
转让一家北京基金会带公益性税前扣除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北京首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1989年09月06日
法定代表人杨运涛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主营产品新注册测绘资质,新注册基金会 办理民非资质流程,基金会转让/收购 民非资质收购 /转让
经营范围代理记账;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会议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税务咨询;包装服务(不含危险品包装);翻译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简介北京首税会计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财税及资质服务商,服务有工商服务、记账财税民办非,基金会,慈善组织,变更,收购,转让,换届,增项,年检,审计,建委资质,测绘资质,公司注册,代理记账,香港公司注册,股权并购,公司注销,公司变更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北京首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