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职责
许多企业也尝试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间会有满足条件申请高新技术没成功的,不满足一定条件但能申请高新技
术企业成功的,其中有一部分是对问题处理方式不同产生了不同结果。之前我们也讲了下申报国家高新中会碰到的问题
以及对应的解答方案,有助于企业申报成功,这里谢谢企业给与我们的肯定,让我们帮助为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机
会。和企业沟通了解到,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认识还是不够。
下面简单讲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的组成和职责,要是有需要我们代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也可以直接联系我们。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
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