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ODI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对外投资备案办理需准备的材料:
1.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2. 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3.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自决议;
4. 证ming投资护体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如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5. 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构架协议等文件;
6. 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来《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收购乌兹徐工合资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2021年9月22日)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和《江苏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苏发改规发〔2018〕1号),对(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收购乌兹徐工合资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项目(具体见附表)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