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1)经营场所与有毒物质(农药、化合物、气体等)的生产或产生作用的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处于废水、废气、有机废物、排污、垃圾堆放处理、粉尘等污染源影响范围之外;
(2)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
(3)地面、墙面、顶面应采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易清洗材料铺砌或涂覆,下水道出口应闭合严密;
(4)食品经营场所与生活区分隔开;
(5)有仓储场所的,食品存放应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
(1)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不得用药灭鼠;
(2)配有食品陈列或摆放设备,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3)经营散装食品,配有洗手设备和存放垃圾的容器,大中型商场、超市设置更衣间,并有洗手、消毒以及处理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销售散装熟食须配备,并具有加热或冷藏功能,的密闭立体售卖熟食柜,设可开合的取物窗,配备专用工用具,及容器夹取及售卖,散装酒精饮料,应以密闭容器盛装,并有专用分装器具。
3、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食品经营单位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必须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食品安全技术人员是指,食品经营单位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的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食品经营企业还应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1)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
(2)库房管理制度;
(3)食品卫生保障制度;
(4)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食品与非食品、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摆放,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不小于5米的物理隔离;
(2)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接触食品的人员、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销售散装熟食、酒精饮料应有专用操作区域。
(3)食品不能与有毒有害物质(农药、化学危险品等)同店经营。
(4)经营预包装食品复热的,必须有现场拆包复热的专用操作区域,并设置使消费者无法接触复热食品的宜高于1.5米的物理隔离设施。
(5)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预包装食品复热、散装熟食、散装酒精饮料等项目的,应在经营场所建立公示牌,如实公示所经销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5、法律规定对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